市民刘洋患慢性病需要长期看病,让她感到困扰的是:她社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去年以来她已经自费约1万元看门诊。由于目前我市综合医保实行大病门诊统筹,一些类似刘女士的慢性病患者尽管长期医药费较高,但不属于“大病”,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后只能自费。困扰刘女士的这一问题很快将得到解决。
《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实现门诊统筹。记者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目前农民工医保、住院医保已经实现社区门诊统筹,综合医保实现大病门诊统筹,下一步准备将大病门诊统筹待遇扩大到普通门诊,并制定少儿医保门诊统筹方案,从而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部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还提出,今年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医保参保人待遇水平将提高,其中医保基金支付“封顶线”将提高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医保财政补助
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我市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今年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说:“目前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对困难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对少儿医保参保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5元。提高了补助标准后,希望能建立少儿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综合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届时基本医疗保险将全部实现门诊统筹。”
综合医保、住院医保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
《实施方案》还提出,到2010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90%;农民工和少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据统计,目前我市综合医保参保人住院费近89%由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保参保人住院费近86%由统筹基金支付,农民工医保参保人住院费约77%由统筹基金支付。我市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目前我市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经过测算,该《办法》修改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少收入2.49亿元,多支出6.24亿元,支付率将达到92.22%,基金可以维持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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