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社会成员之间自发的互助互济、扶弱济困,到现代社保医保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在现代社保体制下,保障成为政府的承诺,财务基础是强制征缴的税收,而享受保障福利成为公民权利。为什么政府惟一拥有的合法强制力,如此大规模地进入了传统时代经久不衰的民间行善空间呢?
答案是,工业化大大提升的专业化分工、人口向城市流动、以及经济结构的急速变革,使传统的济贫救困模式再也不能适应要求。关键就是上篇文章提出的恻隐之心的经济代价,在现代化进程中急剧上升了。不是吗?高度专业化的生产方式,让人们更依赖变化莫测的市场;人口在城市的集中和城市间大规模的流动,削弱了血缘地缘的纽带,又增加了人们互相信任的代价;科学技术和经济规模推进的需求变动,令人普遍感到朝不保夕。
这就不奇怪,为什么在城市化、工业化领先的国家,最早出现了现代社保医保制度的雏形。1601年,伊丽莎白治下的英国重新修订了中世纪就存在的《济贫法》。随后,这个最早发生工业革命的国家又通过了《工伤赔偿法》(1897年)、《养老金法》(1908年)、《强制健康保险法》(1912年)、针对老人、寡妇、孤儿的缴费性养老金法(1925年),以及引进失业救济的《失业保险法》(1934年)。
不过,公认的现代社保制度的奠基者,却是19世纪德意志帝国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早在1880年代初期,俾斯麦就提出一整套社会保险方案,向工人提供事故、疾病和养老保险。我们当然不相信,俾斯麦的社保大计仍然是源于普通人的恻隐之心,而不是如弗里德曼所评论的,不过是一种“狡猾的政治手腕”而已。比较客观的理解是,既然后起国家借国家强制的法器来完成“资本主义的赶超”,它当然也要借国家强制的力量来解决面对的社会矛盾和紧张。是的,德国式社保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动用了国家强制力。
德国式社保又反过来影响了英国、欧洲和美国。1941年6月,当“不列颠之战”刚刚粉碎了纳粹德国对伦敦的狂轰烂炸和登陆英国的作战计划之后不久,英国战后重建委员会的主席就宣布,要对英国现行社会保险方案和相关服务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为战后新的社保方案提供准备。为此,牛津大学经济学教授贝弗里奇(W.H.Beverridge)被任命为部际协调委员会主席。1942年11月,贝弗里奇提交了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也就是后来名重一时的“贝弗里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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