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国的养老模式中,智利模式的自由度最高。比起此前各国传统的养老金管理模式,智利模式有以下改进:一、建立强制个人储蓄账户,但是个人可以自由选择民营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并且可以在不同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转移;二、职工在税前按照工资的10%缴费,不断补充个人账户,企业没有为职工缴费的义务;三、个人可以把养老金用于住房贷款的担保或提现,条件是必须保证账户余额不低于本人退休前十年平均工资的70%;四、个人可计划提款,也可购买终身年金,如果是计划提款,个人死亡后,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五、政府对个人账户积累不足的退休职工实行最低担保制度。
智利模式的优点很明显。首先,它把养老金的投资和管理主要交给民营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托管,并且允许竞争,这就减轻了官僚体系的低效、浪费对养老基金的损害,也降低了官员挪用的风险。1981年到2001年1月,扣除通胀率因素,智利养老金的年平均实际收益率为10.9%。
其次,智利模式免除了企业的缴纳义务,把这个义务完全交给个人,同时给予了个人更多的管理权限,大大增加了个人的自主性,使得个人有更高的热情来高效管理自己的账户。比如,智利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甚至可以继承,这就使得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借“统筹”之名把个人账户的余额据为己有,同时,也减轻了人们对老龄化压垮社保基金的担心。
结语:历史经验表明,社保账户私有化可行。社保账户私有化会使得全社会收益,应当尽早施行。中国可效仿智利,实施社保账户的私有化。(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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