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运作
张宇:这次大病医保新政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承办方由商业保险机构来完成,商业保险机构的优势在哪?
庹国柱:商业保险机构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和提高我们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效率。另外,大型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全国范围的统筹核算,间接提高了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目前基本医疗保险都是在地方甚至市一级进行统筹,分散风险以及抗风险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不仅提高服务水平,还放大了保障效应。
张宇:商业保险机构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如果商业保险机构缺乏参与积极性,大病医疗保险的落实会不会成为空谈?
庹国柱:我觉得不会。从目前的制度设计来看,已经给予了商业保险公司一定的盈利空间,它们不会吃亏。同时,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服务以后,还会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偿,这一点是比较吸引人的。从我了解到的情况看,它们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
王欣:据说大病医保的设计,借鉴了江苏的“太仓模式”,“太仓模式”具体是怎样的?
庹国柱:太仓模式是由太仓市人社局按照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进行直接筹资,通过商业保险公司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对于总体费用较高的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能达到80%以上。该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效果非常好,所以大病医保的设计会借鉴“太仓模式”。
张宇:您觉得未来大病医保改革要做到长远发展,有没有需要克服的困难?
庹国柱:在现有的制度设计基础上,还需要各个地方按照制度出台细化措施。同时,不管是社保机构还是商业保险机构,都要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一系列的监管规则,使其行为更加规范,如果这方面做得好,我相信这个制度能够比较健康地运转。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