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落实进程又向前跨进了一大步。9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工作会议,就《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落实办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出部署。受监管部门推动影响,广大城乡居民有望尽快享受到这一新政策的保障。
险企“请命”承保
在此之前,商业保险机构对于大病保险新政的表态有些保守,一方面表示会积极配合,另一方面,商业保险机构对运营中的盈利和风险问题仍存疑虑。不过,在9月19日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上,有保险公司依然表达了承保的强烈意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万峰便表示称,中国人寿有意愿,也有能力参与城乡大病保险业务。
据介绍,中国人寿已先后探索出“新乡模式”、“洛阳模式”、“郑州模式”等多个典型的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的模式。截至2012年8月,中国人寿已经在河南、广东、江苏等17个省,167个县市区开展了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其中经办新农合90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5家,城乡医疗救助25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6家。从2004年到2011年,该公司累计服务参保人员1.81亿人,共为9118万人次提供医疗费用支付服务,支付金额达到156.3亿元。
此外,中国人保健康公司总裁李玉泉建议,基于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主体多,风险因素十分复杂的特点,可以对单纯进行事后报销费用的传统做法加以改变,尝试实行“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的“三位一体”新机制。
严把准入关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会上表示,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明确承办大病保险的准入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从严把关,决不能一哄而上,要成熟一个,通过一个;成熟一批,通过一批,对审核通过的保险公司,及时公布名单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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