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家庭成员之间自付医疗费的互助共济。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健康综合子账户支付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无健康综合子账户或健康综合子账户不够支付的家庭成员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自付部分的医疗费。
需要提醒参保人的是,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购买药品以及人社部门规定目录内的医疗器械、消杀产品的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
家庭医疗共济:亮点频出互助便捷
“实现家庭医疗共济之后,家庭成员就可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了。”这样“一卡保全家”的便捷服务,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与健康综合子账户的自主生成不同,“家庭医疗共济”则是医保参保人员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者必须是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共济网内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的父母(含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申请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家庭成员的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或到就近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医疗共济网,并设立社保卡交易密码,以后可凭交易密码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参保人员也可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上述渠道变更、撤销家庭医疗共济网。需要注意的是,每位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医疗共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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