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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区医改即将开启大病医保倒逼医疗深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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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医改”已经实施4年有余,乡镇医院早已实施了药品零差价销售和多渠道的补偿措施,老百姓的看病费用降低了25%有余,报销比例提高至70%~90%不等。“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更加集中地体现到县、市一级的公立医院。

  按静态计算,医保在增加医事服务费40元定额报销的情况下,实际人均次门诊报销费用仅增加了约7元,全院门诊年增加医保报销费用不过1000万元。此外,再加之由于住院药费降低而导致医院收入减少将近2400万元。

  按照北京市取消药品加成试点方案,改革后,对医保超出的部分将由政府财政补偿,友谊医院年所需政府新增补偿不过3400万元。政府完全有能力为友谊医院的改革支付这笔费用。

  北京市发改委医改办向记者透露,按2011年情况静态推算,北京市属22家公立医院若全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增设医事费改革,“每年财政需要多支出近13亿元,仅占北京市财政支出的0.3%。”“其实,取消改革就差这么一点的勇气和智慧。”方来英说。

  目前,北京市大型三甲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整体运行平稳,已从友谊医院一家逐步扩展到三家,并将于年底扩大到包括北京儿童医院等5家大型三甲医院。

  据国务院医改办介绍,目前,全国18个省的311个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以及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部分三甲医院也正在逐步取消“医药加成”,虽然方式不尽相同,但实践证明,取消公立医院摆脱“以药养医”痼疾并非难以实现。

  “以药补医”取消后,未来的公立医院运营模式将从以“药品营利”为中心转变为以“医保支付指标和政府公益指标”为中心。

  院长大权旁落

  补偿机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全球公立医院改革的“三大框架”,也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在初尝胜果之后,要想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和控费水平就必须接着完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然而,在官本位思想严重、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相对稀缺的中国,要想撼动公立大型医院院长的权利实属不易。

  “原先院长就是一支笔,设备、药品采购、财务结算基本都是院长一个人说了算。但是,这支笔却决定不了医务人员薪金体系和管理模式。”

  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向记者表示,在原有的公立医院管办模式下,医院名义上是国有事业单位,实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从经营上,院长是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大权独揽,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而且对履行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也不重视。

  然而,在行政管理方面,公立医院实行的却又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从院长到在编医务人员100%是国家干部身份。

  “每次填履历表,医院部分领导都搞不清楚‘个人身份’一栏应该填医生还是干部。”王杉说。

  既然大家都是国家干部,原则上来讲没有职位高低,只有岗位不同。医院管理制度、薪酬体系、职务晋升都是按照技术干部体系制定的,院长几乎无权决定。

  即使是上级主管单位对于院长依然也是遵循国家干部进行管理,职务上论资排辈,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公立医院不结束这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医改就没有动力,也无法保证医院效率的提高。”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2011年7月,北京市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列入行政序列的“医院管理局”,下辖22所市属大型公立医院,率先践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方针。

  医院管理局对22家大型公立医院不仅承担具体出资人责任,而且行使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行政职责,结束了公立医院长期所有人虚置,经营管理摆脱政府医疗需求放任自流的混乱局面。同年7月5日,又启动了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公立医院将成立理事会、监事会体制。

  作为担负北京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任务的北京朝阳医院理事长、原院长封国生告诉记者,理事会成员共7人,包括理事长、执行院长、职工代表、专家代表等内部理事4名,社会知名人士、医院所在地社区代表、患者代表等外部理事3名。理事会将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实施一人一票的票决制度。

  原来医院院长将由医管局任命成为理事长,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作为医管局派驻医院的管理方。

  理事会根据理事长提议,按照干部管理有关程序经市医院管理局批准,聘任1名新的执行院长和5名副院长,组成医院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与执行院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行院长工作评价、薪酬确定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封国生对记者说:“屁股往往决定脑袋。成为理事长后,人虽然还在医院,但是屁股一下坐到了医管局一边。原来做什么事情主要考虑的是医院自身的利益,现在则必须要为出资人的意志服务。”

  北京市医管局组织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立医院理事会的实际作用是将医院重大经营决策权收归政府,结束院长“一支笔”经营决策权过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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