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之前国务院医改办所看好的太仓模式有所不同。
太仓的大病补充医保始于2011年7月,由太仓市人社局按照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直接筹资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
经过一年多运作,太仓市大病补充医保以全市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的3%,惠及大病患者2604人,大病住院结报比例平均提高了8.27%;对于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5万元的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和闵行不同,太仓大病医保的整个制度设计都由政府操刀,因而更多体现政府意图。比如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1万元,这是当地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被视作家庭支付能力的警戒线。
大病补充医保经办机构的招标也由政府主导。太仓市人社局共设定实际报销比例、盈亏率、管理成本、各费用段报销比例等14项指标,对参与投标的3家商保机构进行考查。
有别于闵行模式只针对制度范围内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太仓把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也纳入报销,大大提高了实际报销比例。显然这后一部分才是导致“看病贵”的主要原因,政府设计制度较之于商保公司产品,在化解“看病贵”的力度上更胜一筹。
比如太仓市双凤镇凤中村的顾莉芬去年遭遇车祸,脑部重伤,三次大手术医疗费用累计32.8万元,基本医保政策范围报销21万元,结报比例63%。
而按照太仓市大病补充医保的分段补偿标准,她自付的12万元还可以获得75%的补偿,一下子减轻了8万多元医疗费负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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