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老师莫利:个人认为这个问题不应一刀切,可根据新条例实施时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灵活处理。如职工工作年头越长,其社会贡献越大,缴交的税收也越多,但对他个人而言,其离退休年限越短,要他与刚入职的年轻人享有同等的最低医保缴费年限不公平,也不合理。能否按工作年限分段实施最低缴费年限,即工作5年内的,最低缴费年限20年;工作10年内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如此类推,建立一个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共同构建的医保体系。在实施中遵循一个原则,尽量争取让职工在退休前完成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缴交任务,最低不低于5年。
建议:增加医保资金透明度
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报春:我留意到公众对于最低缴费年限的关注,很大程度与医保的透明度不够,对于其资金运用、保值增值没有很公开的监督,甚至有人担心职工医保的缴费是否会被挪用填补居民医保的缺口,等等。我就此提出一个建议:能否让医保局每年晒账,让市民了解我们的使用情况、财务状况和政府财政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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