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冒名住院。
(3)弄虚作假:包括虚假病历(含自称丢失)等医疗文件,挂名住院骗保。
同一统筹年度内查实1次,立即解除协议,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定点资格并公示。年度考核分为0分。
2.红牌罚项
(1)推诿、拒收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病人,动员或误导参保人员自费或者提前出院或转为自费病人再入院。
(2)转嫁费用责任,让病家外出购药、检查、治疗(包括在本院门诊或外出刷卡和现金购药、检查、治疗)。
(3)分解服务次数(包括分解住院)转移费用。
(4)挂床住院、冒名就诊。
(5)拒不配合调查(检查考核)。
同一统筹年度内查实1次,暂停协议6个月并公示,每项、例次扣年度考核分10分;查实2次,解除协议,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定点资格并公示。年度考核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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