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黄牌罚项
(1)超范围诊疗、手术。
(2)不执行国家规定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3)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业务收入与科室、个人挂钩。
(4)减少必要诊疗项目、药品和材料的使用范围、档次和数量,降低护理级别,缩短必要的住院天数;该用的药品、检查和治疗不给使用等;
(5)参保门诊病人或住院病人满意度低于60%。
同一统筹年度内查实1次,暂停协议3个月并公示,每项、例次扣年度考核分5分;查实2次,暂停协议6个月并公示,每项、例次扣年度考核分10分。
4.其他罚项(每项、例次扣年度考核分1分)
(1)违反入出院标准。
(2)不合理用药、检查、治疗,小病大看,大额或超量处方、重复检查、延长住院等诱导并提供过度医疗服务。
(3)搭车开药(诊治)或为非患者本人用药(诊治)或非适应症用药(诊治)或所使用药品(诊治)与诊断不符等。
(4)违反医保病人知情同意原则,使用自费药品或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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