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属免费参保范围?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
解读:为最大限度地方便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参保,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将会依据此前掌握的统计数据,对政府资助的这部分人员实施统一办理,而且不用缴一分钱,就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
每年下半年办理次年缴费手续
问:城乡居民参保办理期是什么时间?
答:按自然年度缴费。每年7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缴费办理期。2013年度缴费办理期为2012年10月至12月。每月办理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25日。
解读:今年底前将努力将剩余的近100万人纳入参保范围。如果过了年底还未参保的,可以在明年上半年办理参保手续,但享受医保待遇,就只能从缴费办理成功之日到当年12月31日止。每年的下半年起,办理次年度的缴费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可就近申办
问:城乡居民到哪里办理参保缴费?
答:居住在城镇的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居住在农村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可到村委会、村民小组设立的办理点登记,并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整体办理参保手续及统一缴费;学生、幼儿可由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由学校或托幼机构到医保经办机构整体办理参保手续并统一缴费。
解读:参保群众不一定要去户籍具体的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可就近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以及部分具有办理条件的社区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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