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按照全国平均报销水平,记者大致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个参保的城镇居民,患大病共花了1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8万元,报销了约70%,共5.6万元。剩余4.4万元,超过了当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2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78%。
《意见》规定,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那么,相关基金是否还有节余,足以支付商办大病医保的保费呢?就此,南开大学风险与保险系朱铭来教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初步估测,城镇居民医保的节余大约有500亿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节余大约有700亿元,两者加起来大约有1200亿元,在全国的情况来看,应该足以支付大病医保项目给商业保险公司的保费的。当然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各个地区在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医保服务时,充分考虑其自身的情况。此外,由于其补充的额度暂时还没有具体明确,所以地方政府在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医保服务项目时,要根据自身的财务能力来确定多少的补偿额度。
保险公司面临机遇和挑战
大病医保项目交给保险公司来办理,无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大利好。据广发证券(000776,股吧)分析师李聪测算,大病保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保费收入,若按太仓模式,城镇居民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0元大病保费的标准,预计总大病保险保费收入约为276亿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2.2亿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8.3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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