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勒紧腰带也要想办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做出了如上表示。
新年伊始,各地推进大病保险的步伐开始加快。
1月4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昆明市城乡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同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89次主任会议透露,将于年内试点运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制。
1月6日,吉林省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虽然没有如约出台,但广东省政府1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透露,在汕头、肇庆、清远、云浮市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的基础上,2013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5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正式实施。
山东、浙江、陕西、山西、甘肃、广西、福建、安徽、海南等地的试点也都将于今年陆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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