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目前已有24个省份的部分市县进行了城镇居民大病医保的探索,16个省份中的部分市县进行了新农合大病医保的探索。在各种模式中,广东湛江模式、江苏太仓模式和河南洛阳模式被高层所肯定。
自2007年起,人保健康通过“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合署办公、即时赔付”的方式,配合湛江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巡查和部分费用审核工作,湛江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15%用于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人保健康以“管理+经营”的思路全面参与湛江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湛江模式,即免费管理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险合同的形式经营城乡居民大额补助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救助保险。
而太仓模式则始于2011年。是年,太仓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利用医保结余资金开办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住院补充保险,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付费部分给予二次补偿。太仓大病补充医保按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直接划出一部分建立,委托人保健康经办,为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职工和城乡居民享受同样保障待遇。
以上两种都属于合同经营,而中国人寿所创建的洛阳模式则是委托经营。据介绍,洛阳模式的核心是“五险合一”和委托办理。所谓委托办理,就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专业的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将医疗保险病历初审等社保的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而社保基金征缴、财政账户设置及结算支付渠道不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实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单独建账管理。委托办理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效率,方便参保群众就医结算。
除此之外,各地在以上三种模式的基础上,也有一些新的探索。如中国太保的江阴模式,阳光保险的襄阳模式,中国平安在厦门所创建的平安范式等等。
“各种模式虽然名称不同,但实质上也就是委托经营与合同经营的区别。大病保险不需要也没有必要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而是应该根据各地的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实情的实施办法。”对于目前各地层出不穷的医保运作模式,上述专家指出,采取什么模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切实让这种模式能够健康运作,能够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大病保险所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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