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超前的地方已开始试点将医保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比较典型的有人保健康险经办的“湛江模式”以及太保寿险经办的“江阴模式”,还有人保健康险经办的“太仓模式”。都在当地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患者负担。
虽然个别地方有所突破,但是,新医改施行3年有余,由于行政化管理的“碎片化效应”,医保经办商业化在全国范围内始终未见突破。
进入2012年,设在国家发改委的国务院医改办加快起草《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的进程,医改办还在试水医保经办商业化的地区进行详细调研,对各地大型商业保险公司的运营表示满意,因此,在已经会签的文件中,大病补充保险经办权全部归属商保机构。
人保部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586个统筹地区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委托给商保机构经办,占比20%;另外还有67个地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委托给商保机构经办。换言之,仍有超过2000个统筹地区尚未实行医保经办商业化,此番入围之后,这些地区的改革动力将激增。
隐患仍存
随着医改的推进,健康险在寿险保费呈现低迷的态势下异军突起。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保险全行业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9%。而健康险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466.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367.89亿元大幅增长26.7%。
今年以来,健康险在产品和业务创新方面加大了力度。保监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创新,积极发展重特大疾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而商业保险参与到大病医保中,有利于解决健康险收入端和支出端两方面的问题:保险公司既可以获得庞大客户群的第一手资料,并极大地提高客户粘性,为销售商业保险创造条件,又可以在政府授权下监督医院的医疗行为,从而逐步积累起对医院的约束力。2011年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筹资额合计约7600亿元,若其中的15%用于购买商业保险,可为人身险保费带来12%的增量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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