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设医保公众咨询监督委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网友建议,在现有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之下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专业委员会,参与医保决策和监督,保障广州市医保政策及其执行的合法性、合理性。
修改建议稿增加了关于设立公众咨询监督专业委员会的内容。其中提出,将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下设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专业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卫生专家、社会保险专家和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代表组成,运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广州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拟订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章时,应当征求该委员会的意见,对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有权对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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