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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大病保险 赔付率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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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的条件,其中规定大病保险赔付率可协商。

  解读:

  重庆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谭湘渝教授:合理协商保险费率既可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保证大病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运行,也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医保基金支出。

  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保险产品

  买大病保险必须搭配购买其他商业险种,今后这样的强制搭售行为也行不通了。《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个普惠性保险,保险公司应协同各地政府做好大病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在宣传大病保险时不得误导公众,不得减少或夸大保障范围,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业保险产品。

  此外,《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大病医疗服务评价考核标准,建立大病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机制,切实加强医疗行为管理。

  解读:

  重庆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谭湘渝教授:“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保险产品”可有效保护投保人权益,避免投保人遭遇强制消费。此外,保险公司主动参与对于自身来说,可以减少保险金的不合理支付,减少骗保行为的发生,降低赔付率,对于政府医保部门来说,也有助于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的医疗行为管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进而更好地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医疗保障。(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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