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其参保人的待遇从2012年1月1日算起,自己的医疗费因此可以多报销2万多元时,冯本洪显得很开心。他说,一直担心的下一个疗程的治疗费用终于有了着落。
1988年出生,今年24岁的冯本洪是湛江市霞山区岑擎村的村民,今年1月被诊断出患上了白血病,家里父亲去世很早,三个姐姐已经出嫁,现在冯本洪与母亲和90多岁的奶奶一起生活。高昂的医药费用一度让他的治疗陷入困境。
湛江农垦中心医院医保办主任陈木南对上述情况深有感触。她表示,在湛江市推行大病医保及救助政策以前,很多病人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不敢到大医院看病,而现在这种情况在湛江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改善。
她认为,由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推行和报销程序的便捷化,使患者大病的后续治疗得到保证。“现在一份结算单据从刷二代身份证识别参保信息、确定报销比例到通过社保信息平台的审核,最终完成的时间只需短短两分钟的时间。”陈木南说。
近期广东正加紧部署全省的大病医保工作,“湛江模式”受到广泛肯定。湛江医保改革2009年起步,从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来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大额医疗保险,超过住院统筹基金的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来理赔。试点3年之后,广东省政府又批准汕头、肇庆、清远、云浮四个城市按“湛江模式”继续试点大病医保的改革。
医保“湛江模式”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科科长金玉刚说,原来湛江将大病医保“湛江模式”归纳为“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商保参与”,后来国务院医保办孙志刚主任到湛江调研后,进一步将湛江的做法总结为5句话20个字,即“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商保参与、诊疗规范、大病补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金玉刚说。“湛江模式”的突破之处在于,在筹资标准、参保补助、待遇水平等方面,实现了城乡一致。按照“一个制度,两个层次,城乡统筹,自愿选择”的原则,缴费标准分别是每人每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0元和50元(2010年提高到30元和60元)两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收入状况以及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层次,以户为单位,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