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大病医疗补助机制后,普通疾病报销由社保基金承担,大病医疗补助由商业保险承保。
当参保者的基本医疗报销到5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二档18万元)时,其相应个人自付部分,可以由大病医疗补助承担50%;当参保者基本医疗支付达到16万元以上(二档18万元)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可补助70%。
在以参保人在湛江二类医院住院为例,目前基本医疗报销比例65%,达到5万元时,其个人自付35%的部分为2。7万元,也就是在二类医院,年度内住院报销达到5万元或个人自付2。7万元以后就可享受大病医疗补助待遇。
此项大病医疗补助从8月1日开始实施,其参保人的待遇从1月1日算起。在8月1日前,应享受大病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可凭住院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补报。“截至目前,湛江已有43人享受大病医疗补助待遇,最多的一个人报销了24万元。”金玉刚表示。
最大亮点:引入商业保险
“湛江模式”的最大亮点在于率先将商业保险引入医疗保险领域,尽管湛江当初引入商业保险实属无奈之举。
2009年,湛江市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建立了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制度。使参保人数从58万城镇居民急剧膨胀为546万人。当时湛江社保系统专管医保的人员仅有20多个,即使按照1:8000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546万参保大军也需配备将近700人的医保管理人员,根据湛江社保局的测算,为此政府财政将要增加近5000万元/年的办公经费。而以湛江作为广东一个欠发达地级市的财力,显然难以应对。“实际上,在医保这一块,人保健康实质上履行着政府的管理职能。”参与的商业保险方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邓卫国对本报记者说。
据了解,为此,人保健康在湛江投入资金近千万,人员则从最初的7个人,增加到300多人……
邓卫国说,人保健康仅在湛江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驻点的工作人员就有100多人,他们的工作职责除了一部分为患者解答各种医保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每天随同医生到病房查房。“一般大型医院都有两三个人驻点。”
数据显示,“湛江模式”在促进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还大幅降低了参保群众人均住院费用,该项费用已由2007年的8851元降至2009年的3543元,降幅达60%。
实际上,在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方面,湛江社保局与人保健康方面也一直处于探索状态。邓卫国表示,一开始人保健康根据当年广东省医保赔付情况,曾经提出应该由社保局向公司支付30%(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即6元。政府方面认为太高,担心赢利太多,引起参保人员的不满。最后商定结果是,先按每人3元,即个人缴费部分的15%的标准支付,年底结算时不足部分再由政府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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