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等地的行动,仅仅是全国大病医保推开后对药厂产生影响的一角。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起码有超过20个省(市)公布了大病医保实施细则,相关治疗药物的遴选和医保报销工作也正式启动,预计下半年将形成较为明确的格局。
就目前看,新农合与大病医保相对接,地市一级进行统筹是各地的主要做法,由于大病医保报销资金主要来源于医保基金,因此,新农合持续的支付能力也让业界倍感担忧。
对接医保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新疆、黑龙江、江西、浙江、辽宁、福建、山东、山西、青海、安徽、内蒙、贵州、河北、西藏、广东等省(自治区)均已制定大病医保相关细则,主要参考有关部门此前提及的肺癌等20个病种作出了调整。
2012年底,国家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但未对大病医保筹资额度或比例有具体规定,主要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的差异,由地方自定。
现阶段,各地大病医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新农合基金,部分地方在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中试点。而此前分析认为可能会单独制定大病医保的药品目录或将被否定,以地方三大医保药品目录为报销范围,地方根据财政收入和医保结余情况设定报销比例与范畴,由地市一级统筹,自付部分设立封顶线,因此各地政策差异较大。
江苏省3月初就下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谈判机制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不在《江苏省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的药品,如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罕见病药等,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药谈判范围,通过建立谈判机制,将部分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按《目录》乙类药品进行管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