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咸阳城镇医保有变化 高血压等纳入普通病支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以往咸阳转统筹区外和安置在异地的参保患者,因受就医环境、政策限制等因素影响,往往花的多报的少。今年元月份新出台的咸阳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此取消了诸多限制,有六大变化。
  变化结核病、精神疾病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原政策

  参保城镇居民因患结核病、精神疾病在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新政策

  对上述两种疾病的支付比例调整为,Ⅰ档70%,Ⅱ档75%。

  扩大门诊大额慢性病病种范围

  原政策

  城镇职工异地安置者门诊大额慢性病仅限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门诊透析,城镇居民门诊大额慢性病仅限市级统筹区,异地安置参保者不享受此待遇。

  新政策

  城镇职工退休、退养异地安置人员,在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门诊透析基础上,新增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置入术后一年内用药,城镇居民转院新增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透析滤过,异地安置人员享受待遇,包括新增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透析滤过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置入术后一年内用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