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困难居民的大病医疗问题,大头主要靠医疗保险,而对于经过医保后仍然比较困难的居民,我们将进行临时医疗救助。”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曾焕添表示,为解决困难居民治病难问题,该部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全额资助惠州市90295名困难居民(8类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参保按最高的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执行。同时,对经过医保报销后,仍然比较困难的居民给予民政部门的临时医疗救助。“去年惠州市用于临时救助的金额达435万元,受益人群3746人次。”
记者了解到,根据目前惠州市实施的《惠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低收入人群住院治疗,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如果确实有困难的,可同时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这两项救助金额都是按个人自付费用部分的10%~30%不等给予救助。目前,这两项的救助标准各县(区)不一样,限额都在2~5万元。
出路
低保家庭自付费用多靠亲人资助
虽然医保报销和民政、慈善救助为钟小勤和严二雅解决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问题,但对本已十分拮据、经济来源不多的低保家庭而言,每年动辄过万元的自付费用仍是一笔巨大金额,这也是多数困难家庭遭遇大病时无钱看病,甚至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重要原因。
严二雅的妻子张立志对丈夫的疾病很无奈,当初家里为了给丈夫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每月只有数百元低保金,自己靠开夜市餐饮来维持整个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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