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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9万困难居民获多重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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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一场大病,昂贵的医疗费用对于贫困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或求助于亲友和社会,或选择放弃治疗。如何在制度层面解决好困难居民大病医疗问题呢?惠州市通过医保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大病保险报销,以及民政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的多重保险,不仅能解决困难居民大部分医疗费用问题,还能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
  “前段时间夜市没开了,只有重新打工来挣钱养家。”张立志无奈地告诉记者,今年丈夫已经住过两次院,花去了三千多元医疗费,每月丈夫需要购买五六百元的药,此外女儿正在读高一,生活、学习也需花钱。“虽然医保、救助金帮了很大的忙,但自己每月基本上还是得掏一两千元医疗费。幸好有亲戚资助,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与严二雅的遭遇相同,钟小勤去年医保报销后,自付的4.6万元再加上平时买药的费用,一年花销6万元左右,平均每月至少需要5000元来维持生命。“我的低保金230元/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完全靠爸妈和弟弟妹妹救济。要不是他们,我也活不到今天。”

  三类人自付费今后完全予以救助

  “惠州针对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还存在一些不足。”曾焕添坦言,首先,惠州市困难群体住院前置医疗费救助没着落。困难群众住院治疗,自付部分要先自己付费,再申请报销,对于一些确实拿不出自付部分费用的人群来说,困难很大。其次,医保报销药品目录范围还不够广,很多大病用药没有列入报销范围,也就说大病患者的很多费用是不能报销的。“目前惠州市准备出台实施的《惠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就能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体住院前置医疗费救助问题。”

  据了解,该《办法》提出,农村五保户、城乡“三无”人员和城乡孤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对符合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含起付标准),按100%比例予以救助。此外,农村五保户、城乡“三无”人员、城乡孤儿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院的,将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也就是说,不需要个人先掏钱再报销,而是在出院时进行实时结算。”曾焕添说,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结算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应由救助资金支付的费用,将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结算。

  此外,对于农村五保户、城乡“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其住院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符合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含起付标准),按100%比例予以救助;对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个人自付费用将按70%以上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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