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医保部门也注意到了目前总额控制在医院层面实施的许多问题,并已提出解决措施希望加以改善。
去年底,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前夕,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开展总额控制工作有关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加强重点监控指标实时监控,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违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推诿拒收病人情况的发生。
据了解,由于目前各地的总额预付大部分综合了其他配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地方人社部门针对不同付费方式也明确了不同的监管重点,如广西即要求采取人头付费的要重点防范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采取按病种付费的要重点防范诊断升级、分解住院等行为,而采取总额预付的则要重点防范服务提供不足、推诿重症患者等。
除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加强监管外,医保结算制度也是医保部门尝试解决相关问题的主要途径。人社部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秘书长孟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在总额控制结算办法上已有了很大的提高。包括上海此前采取医保基金按月拨付及暂缓拨付的措施,即旨在避免发生年度后期总额指标用完而导致医院强制性限制医保病人就医和医疗的状况。
卫生部门作为新农合的主管部门,除在医保结算、监管考核等方面加强管理外,亦利用其同时主管医疗机构的“一手托两家”优势,从医疗行为过程切入尝试解决问题。
临床路径规范即是卫生部门力推的主要措施,希望通过对各类病种在用药、手术等临床治疗路径上制定标准和进行规范,达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禄生表示,对于目前支付方式改革中出现的负面问题,必须在合理付费的基础上实施临床路径并加以监管。
此外,近年来卫生部门推行的各类医联体和全科医生试点,也被认为能有效改善总额控制的实施效果。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即认为,总额预付需要在医联体内才有可能进行,通过医联体内各医疗主体各自的贡献和风险责任等因素来协商医保基金和控费指标的划分,避免总额控制目标和实际支出产生较大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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