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标志着铜陵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原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全部参加铜陵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享受同城同待遇。城乡医保并轨,铜陵市是全省首个试点地区。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实施已有三个多月,原先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是否受益?医院和社保管理机构对于新政策的执行有何看法?针对此,记者近期走访了部分参保村民和医保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医保结算单上的受益账
采访中,记者看到了今年5月1日以后的5份医保费用结算单。其中,两人因患常规病种住院治疗,两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一人是因剖腹产分娩而住院。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分别使用原新农合的结算方法、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方法,算出了这5个病人的报销费用。
参保农民王玫因病到市市立医院治疗,花费了3492元,报销了2277元,而按照新农合的标准,她的报销费用为2045元,两者相差232元。顺安镇居民沙以华在顺安中心卫生院的住院治疗总费用为1255元,报销了889元,而按照新农合的标准,她只能报销804元,两者相差85元。
大通镇村民李学珍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今年6月3日出院,她的报销单上显示,医疗费和药费的总费用为6.1万元,报销了36924元。如果按照新农合的标准,李学珍的报销费用不能突破2万元。天门镇村民乔胜利因为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总费用为3.6万元,报销费用为2.07万元。而按照新农合的标准计算,乔胜利的报销费用应当为1.6万元。
顺安镇居民李元元因为剖腹产,在顺安镇中心卫生院做了手术,花费了2700元。除了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报销了大部分费用,她还获得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900元。而按照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她只能获得50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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