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看病住院要出示《诊疗手册》
参保人员登记交费后,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急诊住院报销、生育住院报销、转外就医住院报销、异地备案就医住院报销、门诊特定病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未成年人(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等。
根据太原市规定,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5%。自2012年1月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4万元。两项相加,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时,要主动向医护人员出示《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简称《诊疗手册》),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孟繁龙提醒,在医院办理住院时因其他原因未带《诊疗手册》等相关证件的,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到该医院医保科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否则,医院会把患者当自费病人收治,影响住院报销。
6.社保卡功能暂未启用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初次参保交费需要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并交费。续保人员则需要提供《诊疗手册》,并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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