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起步早,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交费,并设立医保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所交的费,按照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参保职工持社保卡,便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医购药。而居民医保情况有所不同。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起步于2007年,相对较晚,其参保对象以非从业人员为主,交费以个人交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医保的特点是筹资水平低,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比如,普通成年人每人每年实际交费仅180元。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医保不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因此,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不能使用社保卡在市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药品的。另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小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无需出示社保卡,只需出示《诊疗手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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