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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基金未现大量结余 能维持10年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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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9年10月23日,石景山首钢医院,一市民持社保卡就医。针对近期媒体报道全国医保基金结余“畸高”,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近年北京医保基金运行平稳,不存在“钱多得花不出去”的问题。
  据人社部公布,2012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939亿元,支出554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3%和25.1%。至2012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36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98万人。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险系主任、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实际上,医保基金中的统筹基金累计和个人账户积累,应当分开看待。统筹账户基金采取的现支现用,这一部分基金的结余应该适中。而个人账户是公民随时取用的,参保人若没有生病,个人账户就是积累状态。

  医保基金结余多少算适宜?

  原则上应控制在6至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

  按照国家规定,医保基金并非结余越多越好,也并不是必须“花光”。

  据人社部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过多状态,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不足状态。

  如果按此计算,2012年末城镇基本医保基金支出5544亿元,月平均支付水平为462亿,而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947亿元,相当于10.7个月平均支付水平,也就是并未“结余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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