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近一年半的酝酿,北京大病医保制度终于落地了,执行一步到位的策略,实现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全覆盖。然而,北京地区仍坚持政府部门经办,与“专业运作”的指导思路有所偏差,而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模式仍未出台明确的方案。
大病赔付上不封顶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自元旦起正式实施,将约414万市民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内。这意味着从今年起北京市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居民平均收入的费用,将由大病医保基金再次进行赔付。具体而言,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50%,5万元以上可报销60%。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对大病医保赔付不设封顶线。此做法一经推出得到各界赞同,更有不少人呼吁在全国试行。不过,目前来看大部分地区出于对大病医保运行风险的把控,普遍设定赔付限额。如广东江门职工、居民大病医保最高分别可赔60万元、30万元;广东番禺大病医保报销上限为35万元;山东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贵州六盘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大病报销不得超过20万元,而此次北京则率先打破了这一报销上限的限制。
“对于是否设置封顶线的问题,政策出台前历经多个部门反复研究,最终决定不设封顶线,使大病患者能够尽可能多得一些经济补偿,减轻费用负担。”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鉴于大病医保不是普惠制度,是针对由于大病给家庭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人群,对这些人而言,费用越高,对家庭影响越大。上不封顶的制度设计,旨在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对于2013年大病花销能否报销的疑问,北京医改部门相关人士解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2013年大病费用同样可以报销。不过目前具体的起付金额还未确定,将在统计部门公布本市2013年度有关数据后,再由市人保局和市卫生局另行分别发布。
三区县试点引入商保经营
根据《试行办法》,北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市和区县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由卫生部门主管,各区县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经办。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