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合农民参加其它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需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需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分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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