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李忠介绍,在新农合建立之初,江阴就在探索“医疗救助”制度。2013年,江阴的大病救助制度作出重大调整,增加了20种重大疾病救助和大额费用救助两部分。
据介绍,2013年大病救助基金共4500万元,筹资来源于新农合基金、财政、民政等部门,分为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两部分。
门诊救助对于20种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超过6万元但又无需住院的参合者,给予年底一次性或几个月一次进行结报,最高额度为10万元。
住院救助对象包括三部分:六类困难群体、罹患省卫生厅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的参合者和大额费用参合者。六类困难群体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正常结报基础上,对进入结报范围的剩余部分,救助基金给予全额救助,政策性补偿比达到100%。20种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定额结算,新农合和大病救助基金合计的实际补偿比达到70%。大额费用以2万元为标杆,进入结报范围内的金额达到2万元,即自动成为救助对象,无需申请,享受与困难群体一样的救助,目录范围内的全额结报。
“商业大病补充具有江阴特色,由太平洋寿险完全市场化运作,个人自愿参加。”江阴市卫生局局长严军明强调。
“江阴市有近2万困难群体人群,他们免交150元的新农合参合费和60元的商业补充保险费,即自动享受3个层次的保障。”江阴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耿晨新指出,“商业补充保险方面,不要求体检,困难群体免交,是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惠民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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