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关节炎鉴定单位为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华安医院。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纤维化鉴定单位为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系统性红斑狼疮鉴定单位为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机械瓣膜)到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鉴定。
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强迫性神经症)到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北钢医院、齐齐哈尔市精神病疗养院(昂昂溪区)鉴定。
居住市区内参保人员请到就近指定鉴定医院申报和鉴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异地安置和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可在就近的指定医院进行申报,依据鉴定标准做相应检查,由当地三级医院或公立专科医院出具鉴定结果,并由鉴定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后,将检查和鉴定结果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邮至齐齐哈尔市的代办人(单位或家属),由代办人到申报医院予以复核并将复核后的结果录入系统,参加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必须到齐齐哈尔市内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慢病申报及鉴定要六注意
一是申报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应详细填写《申请表》和《鉴定表》,填表时需注意,此两份表格需到齐齐哈尔医疗保险局网站(网址www.qqhryb.com)下载并自行打印。一般项目填写要齐全,IC卡号必须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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