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社保的缴费,企业与员工私下签署“免缴社保协议”的现象一度盛行。
据记者了解,签署“免缴社保协议”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提出不要社保要现金;二是企业强迫员工签署此类协议。但是,据律师分析,无论出于哪种情况,此类协议均属无效,员工一旦反悔,企业不光白白给付了现金,同样需要补缴社保。
但为了降低成本,依然有大量企业顶风作案、心存侥幸。
“人工成本已占据了我们每月营业额的近五成,加上不断上涨的房屋租金和商品成本,我们只能维持现状。也就是说,即便你说的这部法规实施,我们也只能按照最低的基数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10月22日,一零售业老总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必须的,是义务,但将所有的板子都打在企业身上,企业将会不堪重负。”10月22日,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费率高的问题已引起重视,相关部门也在努力从多渠道筹集资金,用来减少企业相关费率的负担。
企业违法成本骤增
民不举官不究。以往,对于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而言,一旦被追究,最终的结果大都是“一补了之”,如今,企业的违法成本不可小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