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类似的骗保案件频发,医保资金被大肆套取。
借卡收药现象普遍,医院、药贩和参保者利益交织
南京市社保中心稽核部负责人介绍,各地医保基金违规行为大致分三大类型。第一类,是三级医院中存在的以住院等过度医疗为主的违规行为;第二类,是二级以下医院及药店中存在的以门诊购药等道德风险为主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药换药、以药换物、超剂量购药等;第三类是个人行为,主要是虚构资格及待遇等。
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副所长陈金江说,现在甚至有整个医院投入到异地骗保的情况,呈现地域化、团伙化、家族化的趋势。“院长、副院长、财务,程序都是真的,病例、发票也是真的,但病人是假的,没有实际看病的过程。”
骗保的手段,除通过伪造医疗费用单据、病史等相关医保报销凭证骗取医保基金外,更普遍的是通过骗取医保药品贩卖牟利,或将医保卡等医保凭证有偿租借给他人谋求利益。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定点医药监管处副处长张明说,前几年上海有人摆着牌子公开在菜场、闹市区收药,这些其实都是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通过公安、药监、卫生、城管跨部门合作,落实区域责任制,收药现象已大为减少。”
过去,参保人员将自己吃剩的药卖给药贩子,药贩子只是收药,只能定非法经营罪。现在有的参保人把个人账户钱用完后,把卡租给药贩子。“一次50到100元,按月租的是2000元,租一年是24000元。”陈金江说。
上海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发现,药贩子每天只工作半天,早上7点挂号,11点收摊,风雨无阻,按50%价格回收,利润极高。“他手里可能有20张卡,就跑量。”陈金江说,通过立体式监管,一看到有疑问的对象马上就全线跟踪,追查到医院看是不是本人取药,是真的帮人代领还是租卡收药。“有些医院已经很警惕了,药房发现长期拿别人卡的人就向我们报告。然后药贩就在马路上雇枪手,10块钱帮忙开次药。”
按正常程序,药厂需要经过几级机构才能将药送到参保人手里,而药贩收购药品后直接销售,重新包装,一旦包装错了,后果不堪设想。“如糖尿病注射的针剂,要求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保存,药贩收购的不可能达到合格标准,很危险。”陈金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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