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医保监督检查所。“原来公费医疗没有限定次数,在医保改革初期,医保部门对就诊次数设定标准15次,连续三个月30次,一次超过5000元就接受我们监管,指标越来越细,对参保人员监管越来越严。”陈金江说,目前通过信息系统能看到实时结算的明细,就诊异常的参保人将被纳入监管,先通过计算机三级审核,再进行现场审核。南京的社保中心也于2003年成立稽查部门;2005年推行了《南京市社保稽核管理办法》,对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监管,并每年细化完善协议。
监管不断强化,但在采访中,社保中心的多名工作人员坦言,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小的挑战。
首先,大部分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取证难。以借卡贩药这种形式来说,如果以欺诈罪打击,需要当场有1万元才能算证据,非法经营罪5万元起刑,现场抓5万元更难。“我们需要全程取证,上海的配药窗口、药店窗口,支付过程中都有摄像头监控。但如果现场没证据,要靠口供更难。”张明说。
其次,参保人员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病人也贩卖药品。比如肾移植等大病患者,到了病情稳定期,就靠贩卖挣钱,以病养病。”
公共基金欺诈与普通欺诈案的不同之处在于,没有特定的被欺诈对象,且当事各方存在合谋的问题更加复杂,使得这类案件嫌疑人很难得到法办。
这种形势下,医保监管力量却跟不上。上海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的医保专职监管队伍只有50人的编制,区县监管工作缺编十分突出,平均每个区县只有1人从事或兼职医保监管工作。目前上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千余家,参保人员约1600万,监管压力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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