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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解兰州城镇基本医保两项新政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4月22日下午,本报新闻热线96555热得“发烫”,做客本报的兰州市医保局4名相关工作人员一刻不停地为市民解答对4月1日起执行的《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管理实施意见》和《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两项新政的不解和疑惑。
  答:患多个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同时申办两个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同时,本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单一病种支付限额标准(执行高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问:因糖尿病在城关区申办了长期门诊,今年搬家到安宁了,为了方便想转到安宁,该如何办理?

  答:按照新政规定,一经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有效待遇支付期限内不能变更。因居住地迁移、病情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居住地迁移者提供社区证明,病情需要者提供原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法提供相关诊疗措施的证明并加盖医保办公章),经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问:申办高血压长期门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糖尿病申请长期门诊应为糖尿病伴慢性并发症,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须提供患者半年内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体检医院的体检资料(除合并脑血管病变急性期或急性心肌梗塞者)。原发性高血压(伴合并症)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须提供患者半年内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体检医院的体检资料(除合并脑血管病变急性期或急性心肌梗塞者)。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

  问:什么情况可以办理转外就医?

  答:参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经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11家具有转诊资格医疗机构诊断后,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患者可办理转外就医: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患者;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和治疗而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此项业务的患者;病情严重有必要转院抢救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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