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要服务好“四个全面”,必须深刻理解“四个全面”对保险服务的现实需要,深刻理解保险业自身的行业特点,深刻理解保险业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独特优势。基于这些理解,我们要求保险行业重点在完善“五大体系”方面贡献力量。
一是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现在,金融业竞争力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金融安全越来越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国际上,保险与银行、证券一同构成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保险和养老金资产占金融总资产的比例平均达到20%。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5%,银行业承担了很多本来应该由保险承担的功能。如果保险的比较优势能够发挥好,并获得较大的发展,就能大大提升金融体系的效率和安全性。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很多发达国家,商业保险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随着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面临很大的财政压力。发展商业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负担,这是保险业重要努力方向。
三是完善灾害救助体系。近20年来,国际上重大灾害事故后保险赔付占灾害损失的比重一般在30%到40%,我国的这一比例仅在3%左右。2008年汶川大地震保险业赔付为18亿元,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0.2%。发展商业保险,可以运用保险机制把灾害事故损失在全国乃至于全世界范围内分摊,提高我国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冲击的能力。
四是完善社会管理体系。现在,群众的法律、维权和市场意识越来越强,对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发展责任保险,用市场化、法律化的手段解决责任赔偿方面的纠纷,有利于分担政府责任,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商业保险发展起来后,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就会更加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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