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
说明:本区在校中小学生由于需要缴交2014年居民医保过渡期(2014年9月~12月)参保费用40元/人以及缴交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152元/人,因此在校中小学生每人需缴交192元。
四、办理参保登记
(一)办理地点:
1、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可就近到本区任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农村户籍居民(含中小学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普通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简称网办系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本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成员等纳入广州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在校学生按如下途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中小学生随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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