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2015年1月1日起,番禺区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番禺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成为番禺区城乡居民医保,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年度调整为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携带资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成年人可使用任一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作为扣款账户);

  3、填写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份。

  ★出生后六个月内的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五、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兴银行、南昌银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东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农信社等23家银行账户划扣。

  (一)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按要求申报扣款账户,登记当月由银行从申报账户中扣取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

  (二)已参保但未申报扣款账户的参保人,可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同时应尽快到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申报扣款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三)原已签约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缴费,但新年度需变更扣款银行或账号的,应尽快到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重新申报扣款账户;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