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该市南京市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介绍,在行政法规效力中,首先需遵守国务院颁发的文件,然后是省政府,接下来是市政府等行政机构。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可视为法律,各级政府必须依此执行,省一级政府发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规定为前提,在所在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而市一级政府制定出台相关规定时,必须以国务院、省政府的文件为准,不得违背相关规定,一旦出现冲突和相抵触的条款,必须予以纠正,以为上级政府的规定为准。可见,南京市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政明显与江苏省139号令以及经省人大通过实施的《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存在一些相抵触的条款,应该以省政府文件为准。
南京养老金缺口3亿元
今年第一季度,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亮起“红灯”,不包括做实个人账户基金,预计今年该市市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将达3亿元。截止2004年底,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备付水平仅为1.1个月,低于国家确定的2个月的警戒线标准和2.5个月的正常标准,养老保险负担系数高达0.39,相当于2.5个在职人员供养1个退休人员。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故意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人为少缴社会保险费,不仅加剧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更造成社会保险基金大师流失和新的支付风险。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王德春指出,部分经营者劳动保障法制观念淡薄,不接受、不配合社会保险执法检查,有的甚至还研究人工成本中的社会保险费比重,恶意逃避缴费,扩大企业赢利空间,挤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从今年4月到11月,南京今年重点稽核1万户,在3年内稽核该市所有参保单位,确保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实现“五个过百万”,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20万,养老保险突破130万,基本医疗保险突破140万,全市征收社会保险基金70亿元。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楼宇经济、餐饮业为重点加大扩面力度,确保新成立单位依法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为5万名断保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力增今年新增20万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推进风险较大的矿山、建筑等行业的企业和职工参保,努力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都能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另外非公经济组织容易算眼前利益帐,部分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主动性不强,社保经办机构将加大对金融、证券、航空、油运及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等强势单位的扩面力度,今年确保完成3万名职工参保任务。
另据悉,2002年以来,南京市仅通过社保稽核查补的社保费高达2.5亿元,可仍有大量社保费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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