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金支付职工住院前11个月37.85万人次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三险合一”、城乡统筹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六统一”。医保城乡统筹后,医疗保险待遇得到了较好落实。1-11月,从住院待遇看,统筹金支付职工住院37.85万人次,统筹范围内报销比91.04%;支付居民住院51.35万人次,统筹范围内报销比70.65%。1-11月,从门诊大病待遇看,支付职工门诊大病252.10万人次,统筹范围内报销比90%;支付居民门诊大病51.16万人次,统筹范围内报销比76.8%。
新制度全面提高了我市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面向广大城乡居民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突出表现为:
提高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今年人均财政补贴465元,这一标准在全省最高、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属于较高水平,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和关心。
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不再区分病种,统一按费用额度报销。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执行统一的待遇标准,构建了具有我市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万元以上,比原来提高10万元;居民医保达到88万元以上,比原城镇居民医保提高10万元,比原新农合提高40万元以上。
统一了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农村居民用药报销范围由过去的900余种扩大到2400余种。农村居民住院待遇明显提升,三级医院的住院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61个百分点,二级医院平均提高了2.59个百分点。
统一了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农村居民门诊大病病种范围由原来的20个左右扩大到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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