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认为,经济增速趋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单独二胎政策全面放开等因素,对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挑战。相对于5年前《社会保险法》出台时的情况,当前社保法实施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在梳理社保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完善未来发展思路。
核心条款需尽快明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这些都对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提出了更为急迫的要求。
郑功成认为,我国社保制度应尽快步入“良法善治”的阶段,但现行的社保法还很粗糙。“应在未来两到三年内修改社保法,使之适应改革新需要。”
针对社保法现存问题,《报告》建议,应依法加快制定社保法授权制定的配套法规政策和实施细则,以增强操作性。尤其是要明确社保法的核心条款,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率、待遇调整机制等。
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是社保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参保人的权益保障和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不过,一些达不到平均工资的职工担心,随着社会平均工资上涨,缴费基数同步“被上涨”。也有些经营困难的企业,将社会保险费视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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