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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居民社保征缴即将结束 18日前需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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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2016年度青岛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进入尾声。目前,全市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的缴费工作,已完成参保登记缴费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青岛已出台相关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医保以下待遇:一是降低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将2016年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1.8万元。起付标准的降低将扩大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受益面。二是适当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额补助部分的支付比例。将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包括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由现在的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由现在的50%提高到5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提早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障。想详细了解医保的相关政策,市民可拨打12333民生服务热线电话咨询,也可通过关注“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或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进行查询。

  友情提示——

  参保登记缴费程序

  市社保局征缴工作负责人介绍说,全市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费用代缴等工作。其他居民以户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相关工作。其中,市内三区居民可以在三区范围内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缴费

  崂山区、开发区、城阳区及四市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本区(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征缴方式。当地居民可联系相关办事机构,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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