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群持续增加。截至2014年底,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1亿和4.7亿,比2010年底增长34.8%和319.6%。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亿,总参保率在95%以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受益人群也不断增加。
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2200多元,是2010年的1.7倍。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14年比2010年平均提高约10个百分点。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由2010年底的每人每月251元和117元提高到2014年的411元和231元。
但也应看到,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运行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及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这些矛盾和问题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一是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十二五”时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8.6%,收入年均增长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个百分点;全国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分别高出2.5和5个百分点。二是政府、企业、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责任分担机制不合理,收入保障和提供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职责过度向政府集中,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比较僵化。三是制度条块分割,不同社会保障政策之间以及社会保障政策与其他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有待加强,碎片化问题突出。这就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改革发展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部署,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以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职责为主线,以确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和增强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为着力点,以促进精算平衡、强化激励约束、推动制度整合、完善筹资机制为核心,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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