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认为,2014年是我国医保管理部门职能变化的一个转折点,从过去单纯的医疗保险监督迈向了医疗行为监督。
这种变化是从人社部去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业内称为54号文)开始的。意见要求重点监管参保人员就诊人数,医疗总费用和增长率,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总费用、增长率及占医疗费用比例等指标;并积极探索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
杨燕绥将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是通过总额控制,追求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第二是走到医院门外,掌握一些数据,开始考虑除基金收支平衡之外的效果;第三是迈进医院开始智能审核,通过事后逐单审核,规范医疗服务堵塞欺诈漏洞。
医保智能审核的上马表明医保监管进入了第三个层次,下一步要努力的目标就是“走进临床和健康档案”,熟练地与医生、医疗机构对话,基于大数据评价医疗服务质量,迈向精细化管理。杭州、成都等地正在向第四个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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