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在我省参保的外省户籍人员存在跨省参保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办理转移的,由其遗属选择在我省或外省其中一个社保机构领取抚恤金与丧葬费,如选择在我省领取,且我市是参保人最后参保地的,于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
所需资料:
⑴在职出境退保
参保人注销中国居民户籍后出境定居的,必须由本人办理,并出具:
①公安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已加盖“注销”字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②定居港、澳的参保人提供港、澳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定居其它国家的参保人提供护照及复印件;
③在中山开户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工、农、建、中、交通、广发)及复印件(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⑵在职死亡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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