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告诉公司工作人员:本人欲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但户口不在北京,且无法提供在京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因此无法办理房贷。
听完记者的情况后,对方轻松答复道,“这个有办法规避。”
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可以先将你的劳动关系放到我们公司,然后以我们公司员工的身份帮你补交今年一年的社保证明,以此来办理房贷了。”她补充说,由于开社保证明与银行放贷间存在时间差,因此在这个时间段内,客户仍然需要继续补交社保。
至于收费情况,她指出,补交社保的服务,补交期限内按每月100元收费。另一种情况为:签订未来一年的服务合同,即服务到下一年的12月,一年服务费为600元,期间补交社保的服务,按每月60元收费。
贷款80万“月薪”须6000元
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男性工作人员得知本报记者的“困惑”后说,这个可以通过临时补交社保来规避禁令。“先将你的工作关系挂靠在我们公司或某个公司名下,然后补交过去12个月的社保与公积金”。他特别强调,在补交过程中,每月补交的基数特别重要。
他解释说:“银行根据顾客每月社保补交的额度来反算工资。如果反算出的工资不高,贷款额度就上不去。”因此每月补交的基数,得根据顾客的贷款额度来巧妙设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