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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交三个月视为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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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住东城区的陈先生交的3个月医保费用要“打水漂”了,原因是其医保中断缴费超三个月,按照东莞的政策将被视为“重新参保”。

  家住东城区的陈先生交的3个月医保费用要“打水漂”了,原因是其医保中断缴费超三个月,按照东莞的政策将被视为“重新参保”。不过陈先生对此并不服气,认为社区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失误,未及时通知其本人及时缴费。对此,社区方面坚称已通知到位。市社保局则答复称,社区对政策的介绍与实际有所偏差。

  参保人:事先不知不交3个月视为重新参保

  陈先生常年在北京工作,但妻儿均常住于东莞。今年3月4日,陈先生从北京回到东莞东城区东泰社区,为太太跟孩子办理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先缴纳三个月的费用共计217.4元,等3个月后再来“领证”,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后,陈先生回到北京继续工作,因为工作忙碌也没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最近回莞,陈先生想起要到社区补交相关费用时,社区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因其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按照东莞相关政策规定已被视为重新参保,而重新参保需再缴纳3个月的费用,然后等3个月后才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这一说法让陈先生很不满。在他看来,自己参保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被告知此项规定,之后也没有接到任何提醒其缴费的通知,现场以及相关票据也无书面提醒,怎么自己此前交的3个月医保就突然作废了呢?

  此外,陈先生还提出对于3个月不交社保就视为重新参保这一政策的不解。陈先生认为,“要是有人交了三五年,结果因一些特殊原因忘记缴费3个月,就要重新参保,那不是很不公平?”

  社区:停保前曾短信、电话通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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