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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交三个月视为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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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住东城区的陈先生交的3个月医保费用要“打水漂”了,原因是其医保中断缴费超三个月,按照东莞的政策将被视为“重新参保”。
  带着上述疑问,11月14日,陈先生来到东泰社区要为自己的家人讨个说法。在了解完陈先生此行的目的、在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在查询相关资料后解释说,在给陈先生的妻儿停保前,社区已通过短信告知参保人。但陈先生当场回应称他和太太都没有收到相关短信,“如果收到肯定要过来,我们是常住居民,不是住几天就走的,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陈先生说。

  在社区,陈先生查阅电子登记表时发现,社区给他登记的电话号码少了1位数,但在前台手写的登记号码是正确的。是不是因此短信没有发送成功?对于这一质疑,现场的社区工作人员声称,为确保万无一失,短信是根据手写登记表发送的。

  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停保前,社区曾致电陈先生的太太,但陈先生的太太当时在开会,还没来得及说明情况对方便匆匆挂断电话。工作人员还称,除短信、电话通知外,他们还在所辖范围的各小区内贴出过相关通知。

  为让陈先生确认自己的经历并非个例,社区一位李姓负责人拿出社区医保登记表进一步解释称,截止今年11月,该社区至少有150人跟陈先生一样,因三个月不交费已被视为重新参保,“这些也都是常住居民,不过来交我们也没有办法。”该名负责人说。

  社保局:设定缴费期限为防止“投机现象”

  那么,社区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社保局。

  据社保局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应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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